今天下午,浙江省考试院公布了2020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对象是2017级高中生(现高一)。
鹿姐姐迅速扫了一眼,结果捕捉到了关键信息——从2020年招生起,选考科目要求有变,部分专业将要求考生须同时符合2门或3门选考科目。
具体分以下六类:
- 第一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第二类: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 第三类: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第四类:3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 第五类: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第六类:不提科目要求。
其中第二类和第四类为新增要求。也就是说,在高校公布的2门或3门选考科目中,原来只要求选考其中任意一门即可报考该专业,即“A或B”、“A或B或C”,现在部分专业要求同时选考全部科目才能报考,即“A和B”、“A和B和C”。
同样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2018年的选考科目要求是物理和化学择一即可。
2020年根据各高校实际招生安排,部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会有一定调整变化,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中学要坚持育人为本,保护和促进学生兴趣特长发展,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为学生提供保障和帮助,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部分来源:浙江考试
编辑/制作:沈蒙和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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