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什么地方受理?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指南给你解答
转学插班申请指南
2.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具体积分标准参照当年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指南》)。
3.同等入学条件的应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未享受深圳公办学位的学生。
4.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2.学生的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房产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学生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
注意受理时间哦
是6月26日至7月6日间的工作日
始发于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