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公布录取名单(初一:7月27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4.新生注册(初一:8月27日前)
各民办学校(初一:8月27日前)接受新生注册。 家长按照民办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学位。
4. 初一:7月13日24:00为网上预申请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申请,可到有关民办学校咨询招生情况。
5.已在4月份进行公民办统一招生网上报名且被录取的学生无须再报名,未被录取的可以重新申请民办学位。
6.此指引办法仅适用于2018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2019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完还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录取材料不完善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招收非罗湖居住学生。
4. 小一/初一:7月13日24:00为网上预申请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申请,可到有关民办学校咨询招生情况。
5. 已在4月份进行公民办统一招生网上报名且被录取的学生无须再报名,未被录取的可以重新申请民办学位。
6.此指引办法仅适用于2018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2019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1.初一: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申请材料准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新生就读条件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条件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3.公布录取名单(初一:7月27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4.新生注册(初一:8月27日前)
各民办学校(初一:8月27日前)接受新生注册。 家长按照民办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学位。
4.小一/初一:7月13日18:00为网上预申请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申请。
5.已在4月份进行网上报名且被公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无须再报名,未被录取的可以重新申请民办学位。
6.此指引办法仅适用于2018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2019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向文体教育报送拟录名单,文体教育局对申请民办学校适龄儿童资料进行抽查,核查无误后进行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将不再接受学位申请,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继续接受报名,完成后报文体教育局录取,不允许自行超计划招生,未经文体教育局录取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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